台学者为大陆配偶争权益 吁放宽不得任公职限制

来源:www.qutaiwan.com.cn 发布时间:2012-02-02 10:02:00 作者:责任编辑

 廖元豪表示,原先法令规定外配拿台湾身份证要有新台币四十二万元财力证明,这对很多中下阶层不公平。他说,“为什么结婚拿身份证,当台湾人要有钱?”最后靠外配组团游说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政大副教授廖元豪当面向萧万长争取大陆配偶权益,认为应修正十年不得任公职限制。台湾最新网络周记由萧万长代打,萧万长邀请廖元豪与“中研院研究员”廖福特对谈,廖元豪也分享两起外配争取权益过程,提议应修正两岸条例有关陆配任公职限制。萧万长虽未明确承诺是否修法,但坦言保障要更落实在民众生活之中。

  廖元豪表示,原先法令规定外配拿台湾身份证要有新台币四十二万元财力证明,这对很多中下阶层不公平。他说,“为什么结婚拿身份证,当台湾人要有钱?”最后靠外配组团游说,“立院”终于修法配除此一条款,此一经验证明新移民不再是被照顾对象,因为台湾保障言论自由、结社自由,外配可用自己力量打破障碍。萧万长附和说,“这是非常好的改变。” 廖元豪另提到大陆配偶心酸历程,他转述,受两岸关系条例限制,即使陆配拿到身份证拥有投票权,十年内仍不得任公职,这让一位陆配很挫折:“以为台湾很认同我,为什么还有十年限制?”“即使我通过这么困难的考试,而且公务人员有很多法令拘束,不可能到处泄漏机密,难道只因为出身,表现好也不能担任公务员吗?”

  不过,大法官第六一八号解释认为两岸条例不“违宪”、没有侵犯平等权,让廖元豪很无奈。他批评“不够进步,差了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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