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两岸文化合作成绩喜人 四方面最突出

来源:www.qutaiwan.com.cn 发布时间:2012-01-22 01:01:47 作者:颜小朵

文化部港澳台办负责人答记者问 春节前夕,文化部港澳台办负责人接受了中国文化报记者专访,就2011年两岸文化合作成果和今年的工作展望回答了记者的提问。该负责人表示,2011年,

 

    ——文化部港澳台办负责人答记者问

  春节前夕,文化部港澳台办负责人接受了中国文化报记者专访,就2011年两岸文化合作成果和今年的工作展望回答了记者的提问。该负责人表示,2011年,文化部紧紧抓住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机遇,努力发挥祖国大陆人文资源优势,构建机制、打造品牌、搭建平台、拓展领域,全方位推动两岸文化交流与合作,致力于增进两岸同胞的思想沟通和情感交融,努力构建两岸文化交流与合作新格局,取得了非常显着的成绩。

  问:请您谈谈2011年两岸交流方面最突出的成绩。

  答:2011年,两岸文化交流与合作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文化部积极策划、成功组织实施了一批务实有效、影响广泛的两岸文化交流活动,深入打造对台文化交流品牌,深受两岸民众的欢迎。

  一是成功组织协调、策划实施了一批对台文化交流活动,并以品牌项目为依托,举办了一系列大型文化交流活动。其中包括促成“山水合璧——黄公望《富春山居图》特展”在台北举办,将分藏两岸60余年的元代着名画家黄公望旷世之作《富春山居图》“剩山图”与“无用师卷”于2011年6月在台北故宫博物院合璧展出;赴台举办第二届“两岸汉字艺术节”、第二届“两岸非物质文化遗产月”“上海戏曲季”“广西少数民族艺术节”“孙中山和宋庆龄文物特展”、《客家之歌》和《妈祖之光》大型综艺晚会,并在大陆举办了“中华传统文化展示”活动、“情系巴蜀——两岸文化联谊行”“2011海峡两岸民间艺术节”。

  二是搭建平台,加强两岸文化产业合作,包括赴台举办第二届“海峡两岸文化创意产业展”,举办第四届“海峡两岸(厦门)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其中文化部与福建省人民等部门于2011年10月底在厦门成功举办的第四届“海峡两岸(厦门)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突出两岸、突出产业、突出投资、突出交易。台湾参展企业和机构比上届增长了71.08%,覆盖台湾地区所有县市,签约项目155个,项目总签约额近360亿元人民币,“两岸文博会”促进两岸文化产业合作双赢的平台作用日益凸显。“两岸文博会”期间还举办了“两岸演艺产业合作论坛”,搭建了两岸演艺对话平台。

  三是推动两岸文化项目的商业合作。文化部以为指导、企业为主体、市场化运作为手段推动优秀文化产品入岛取得新成绩。北京什刹海体校大型风情功夫剧《寻找功夫》和中国杂技团“3D”杂技音乐剧《再见,飞碟》于2010年10月至2011年2月期间,赴台湾高雄驻场演出104场,演出收入1000多万元人民币,吸引岛内近20万观众,成为两岸迄今为止时间最长、场次最多、经济效益最好的商业演出。

  北京东方松雷音乐剧发展有限公司成功运作原创音乐剧《爱上邓丽君》于9月赴台进行商业演出。该剧以两岸共同喜爱的歌手邓丽君为题材,以原创音乐剧为表现形式,精彩的演绎令台湾观众充分感受到两岸一脉相承的文化传承和骨肉情深的同胞情谊。该剧在“国父纪念馆”连演5场,场场座无虚席,逾万人观看了演出。

  四是全方位推动交流与合作,务求实效。文化部积极推动中国美术馆与台湾美术馆在北京和台中联合举办“复感·动观——2011海峡两岸当代艺术展”,标志着两岸重要美术馆间的合作走上了机制化轨道。举办“开创·交流——台湾美术院院士作品大陆巡回展”、台湾艺术家“刘国松创作大展——八十回眸”及“落笔生花,情牵两岸——王农画马85岁回顾展”。邀请台湾地区大学院校艺文协会交流访问团来大陆访问,邀请台湾“国光”剧团来北京、上海等地交流演出,邀请朱宗庆打击乐团、台湾豫剧团及春风歌剧团参加第十二届亚洲艺术节两岸板块演出。指导中国杂技团做好对台湾戏曲学院杂技演员的培训工作,务求培训取得实效,共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艺术。积极参与和支持第七届海峡两岸经贸文化论坛以及在福建省举办的第三届“海峡论坛”、第六届“中国(莆田)海峡工艺品博览交易会”、第三届“郑成功文化节”、第五届“闽台对渡文化节”等大型交流活动。

  文化部还组派大陆文化行政专业人士交流访问团赴台访问。与中国宋庆龄基金会继续实施“大陆优秀青少年团体台湾校园巡演计划”,组派河南青少年武术表演交流团赴台湾校园巡演。成功促成中国文化传媒集团与台湾旺旺中时媒体集团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推动有关省(市)赴台举办“台湾·浙江文化节”“成都大庙会”等系列特色文化交流活动。

  问:2012年文化部在继续深化两岸文化交流与合作方面有哪些具体安排?

  答:目前台湾地区新一届领导人选举已经结束。2012年,文化部将加强与台湾各有关单位、文化团体、民间团体及文博机构的合作,本着互利双赢的原则,以更加有为的姿态、更加开放的胸怀、更加务实的作风大力推动两岸文化交流与合作,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增添新的动力。文化部将在如下几个方面实施有效举措:

  提升对台文化交流品牌。为增强“情系中华”两岸文化联谊行等对台文化交流品牌的亲和力、感召力、凝聚力,文化部将继续深化内涵,提升品质,不断扩大这些品牌的影响力,拟对“情系中华”活动加强针对性,扩大邀请范围,细化活动内容;拟对“海峡两岸民间艺术节”加强内容策划,拓宽交流领域,提升交流层次;拟对“两岸文博会”加强指导,提升展会品质,突出企业主体。更多地与台湾“国光”剧团、台湾豫剧团、台湾戏曲学院等岛内传统艺术院团合作,共同传承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精心组织实施一批两岸文化交流重点项目。加强两岸文化对话,举办第二届“两岸文化论坛”和“海峡两岸文化产业高峰论坛”。深化品牌建设,与山东省人民共同举办“情系齐鲁——两岸文化联谊行”活动,与台湾“中华文化总会”合作在北京举办第三届“两岸汉字艺术节”,与福建省人民等部门共同举办第五届“海峡两岸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2012海峡两岸民间艺术节”、第七届“海峡工艺品博览会”等活动。与湖南省人民共同组团赴台举办第二届“守望精神家园——两岸非物质文化遗产月”,与广东省人民共同组团赴台举办“两岸城市艺术节——广东文化周”,与四川省人民共同组团赴台举办“四川民间艺术节”,与台湾“商业总会”合作赴台举办第三届“海峡两岸文创展”,与福建广播影视集团合作组派大型文艺团体赴台举办《妈祖之光》、《客家之歌》、《海峡梨园春》大型综艺晚会。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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